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

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
(202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發布)

  第(di)一條(tiao) 為(wei)了規范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制作、使用、管(guan)理,充分發揮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的(de)(de)政治功能,增強黨(dang)(dang)的(de)(de)凝聚(ju)力(li)、戰斗力(li),激發黨(dang)(dang)員(yuan)黨(dang)(dang)的(de)(de)意(yi)識,激勵全(quan)黨(dang)(dang)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(ming),堅定理想信念(nian),團結帶領(ling)全(quan)國(guo)各族(zu)人民在(zai)黨(dang)(dang)的(de)(de)旗幟(zhi)下奮勇前進,根(gen)據《中(zhong)國(guo)共產黨(dang)(dang)章程》,制定本條(tiao)例。

  第二條 中國(guo)共產黨黨徽為鐮刀(dao)和(he)錘頭組成的圖(tu)案。中國(guo)共產黨黨旗為旗面(mian)綴有金黃色黨徽圖(tu)案的紅(hong)旗。

  黨徽黨旗表明中國共產黨是(shi)中國工(gong)人階級(ji)的先鋒(feng)隊,同時是(shi)中國人民(min)和(he)中華民(min)族的先鋒(feng)隊,是(shi)為中國人民(min)謀幸福(fu)、為中華民(min)族謀復興,為堅持和(he)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(zhu)義(yi)(yi)、為實(shi)現共產主(zhu)義(yi)(yi)遠大理想而不懈奮(fen)斗的馬克思主(zhu)義(yi)(yi)政黨。

  第三條 中國(guo)共產黨的黨徽黨旗(qi)是中國(guo)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。

  黨(dang)的各級組織和(he)每一個黨(dang)員都要維護(hu)黨(dang)徽黨(dang)旗的尊嚴。

  第四條 黨(dang)徽黨(dang)旗制(zhi)作(zuo)、使用、管(guan)(guan)理(li)必須堅(jian)持統(tong)一標準、統(tong)一規范(fan),堅(jian)持分級負責、集(ji)中(zhong)管(guan)(guan)理(li)。

  第五條 黨徽直徑的通用尺度為下列(lie)3種:

  (一)100厘米;

  (二)80厘(li)米;

  (三)60厘(li)米。

  需要懸掛(gua)非通用尺度(du)黨徽的,應(ying)當(dang)(dang)按照(zhao)通用尺度(du)成比(bi)例適(shi)當(dang)(dang)放大或者縮小,與懸掛(gua)背景(jing)、場(chang)合相適(shi)應(ying)。

  黨徽圖案一般使用金黃(huang)色(se)或者(zhe)紅色(se)。

  第六條 下列(lie)情形(xing)應當使用(yong)黨徽或者黨徽圖案(an):

  (一)召開黨的全國代(dai)表(biao)(biao)大會(hui)、代(dai)表(biao)(biao)會(hui)議(yi)和地方各級代(dai)表(biao)(biao)大會(hui)、代(dai)表(biao)(biao)會(hui)議(yi),在顯著(zhu)位置懸掛黨徽,并在黨徽兩側各布(bu)5面紅旗;

  (二(er))召開黨的中(zhong)央和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,在顯著位置懸掛黨徽;

  (三)黨的(de)(de)中央(yang)(yang)和(he)地方(fang)委員會及其(qi)工作部門、黨的(de)(de)中央(yang)(yang)和(he)地方(fang)委員會在(zai)特定地域派(pai)出的(de)(de)代表機關(guan)及其(qi)工作部門、黨的(de)(de)紀律檢查機關(guan)、黨組、黨的(de)(de)基層組織的(de)(de)印章(印模),中間刻黨徽圖案。

  第七條 黨的基層委員會(hui)召開(kai)黨員大(da)會(hui)或者黨員代表大(da)會(hui),根據需(xu)要可以(yi)懸(xuan)掛黨徽(hui)。

  下列情(qing)形可以使用黨徽圖案:

  (一)黨內重要會議、重要活動使用的(de)證件、標識等(deng);

  (二)黨(dang)的各級(ji)組織頒發的獎(jiang)章、徽(hui)章、獎(jiang)狀、證(zheng)書和(he)其他榮譽性(xing)文書、證(zheng)件,制作的有關(guan)工(gong)作證(zheng)件等(deng);

  (三)黨內(nei)重要出(chu)版物、宣(xuan)傳品等;

  (四(si))黨的各(ge)級(ji)組織的網絡網站;

  (五)黨(dang)(dang)員(yuan)教(jiao)育基地、黨(dang)(dang)員(yuan)先鋒(feng)崗、黨(dang)(dang)建宣(xuan)傳欄(墻),以(yi)及(ji)黨(dang)(dang)群服務中心(xin)、黨(dang)(dang)員(yuan)活動室(shi)等(deng)基層(ceng)黨(dang)(dang)組織(zhi)活動場所;

  (六(liu))開展(zhan)黨的對外交往活(huo)動(dong)。

  第八(ba)條 黨(dang)旗的通(tong)用尺度(du)為下列5種:

  (一)長288厘(li)米,寬192厘(li)米;

  (二(er))長240厘米,寬160厘米;

  (三(san))長(chang)192厘米(mi),寬128厘米(mi);

  (四)長144厘米(mi)(mi),寬96厘米(mi)(mi);

  (五)長96厘米,寬64厘米。

  在特定場合需要(yao)使(shi)用(yong)(yong)非(fei)通(tong)用(yong)(yong)尺(chi)度(du)黨旗的,應當按照(zhao)通(tong)用(yong)(yong)尺(chi)度(du)成比例適(shi)當放大或者縮小。

  第(di)九條(tiao) 下列情形(xing)應當使用黨(dang)旗:

  (一)舉(ju)行(xing)新黨員入黨宣誓(shi)儀(yi)式,組織(zhi)黨員重溫入黨誓(shi)詞;

  (二(er))黨內舉行重大慶祝、紀念活動;

  (三)黨的(de)中央(yang)(yang)和(he)地方委(wei)員會(hui)及其(qi)(qi)工作(zuo)部門、黨的(de)中央(yang)(yang)和(he)地方委(wei)員會(hui)在(zai)特定(ding)地域派出的(de)代(dai)表機關及其(qi)(qi)工作(zuo)部門、黨的(de)紀律檢查(cha)機關、黨組的(de)會(hui)議室(shi)。

  第十(shi)條 下列情形(xing)可以(yi)使用(yong)黨旗:

  (一)召開黨(dang)員大會、黨(dang)的基層代表大會;

  (二)黨的基層(ceng)組織開展主(zhu)題黨日;

  (三)黨(dang)(dang)員(yuan)教育基地(di)、黨(dang)(dang)員(yuan)先鋒(feng)崗,以及黨(dang)(dang)群服務(wu)中心、黨(dang)(dang)員(yuan)活動(dong)室等基層黨(dang)(dang)組織活動(dong)場(chang)所(suo);

  (四)在(zai)重(zhong)要工作、重(zhong)要項目攻關和(he)搶險救災、抗擊疫情一線(xian)的(de)黨(dang)組織陣(zhen)地、黨(dang)員(yuan)突擊隊等(deng);

  (五)開展黨(dang)的對外(wai)交往活(huo)動。

  除上(shang)述情(qing)形(xing)外(wai),一(yi)般參照黨(dang)徽圖案(an)(an)可以使用情(qing)形(xing)使用黨(dang)旗圖案(an)(an)。

  第十一條 特殊情形需要(yao)同時懸(xuan)掛黨旗和(he)其他旗幟的,應當(dang)把黨旗置(zhi)于首要(yao)位置(zhi)。

  第十二條 制作非通用尺度的(de)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,在規定情形外(wai)使用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及其圖(tu)案的(de),應當報縣級以(yi)上黨(dang)(dang)委組(zu)織部門批準。

  第十三條(tiao) 黨(dang)徽(hui)黨(dang)旗(qi)及(ji)其圖案(an)不得用(yong)于(yu):

  (一)商(shang)(shang)標、授予(yu)專(zhuan)利權的外觀設計(ji)和(he)商(shang)(shang)業廣(guang)告;

  (二)私人活動(dong);

  (三)私人場所、個人網絡空間的標識物;

  (四(si))個(ge)人日(ri)常用品(pin)、日(ri)常生活的陳(chen)設布置;

  (五)其他不適宜的場所、情形(xing)和環境。

  第十(shi)四條 不得在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(qi)上添加任何(he)文字、符(fu)號和圖(tu)案等(deng),不得使(shi)用(yong)(yong)破損、污損、褪色的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(qi),不得制(zhi)(zhi)作使(shi)用(yong)(yong)任何(he)不符(fu)合本條例所附制(zhi)(zhi)法說(shuo)明(ming)的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(qi)。不得倒掛、倒插(cha)或者以其他有損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(qi)尊(zun)嚴的方(fang)式升(sheng)掛、使(shi)用(yong)(yong)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(qi)。

  不得隨意丟棄黨(dang)徽黨(dang)旗。破損(sun)、污(wu)損(sun)、褪(tun)色、標(biao)記文字和(he)符號等不符合制(zhi)作使用(yong)規定的(de)(de)黨(dang)徽黨(dang)旗,應當按照(zhao)(zhao)規定收(shou)回(hui)(hui)、處(chu)(chu)置。黨(dang)內舉行重(zhong)大慶祝、紀念活動(dong)后,按照(zhao)(zhao)誰發放、誰負責(ze)的(de)(de)原則,由有關單位收(shou)回(hui)(hui)或者(zhe)妥善處(chu)(chu)置活動(dong)現場(chang)使用(yong)的(de)(de)黨(dang)徽黨(dang)旗。

  第十(shi)五條 黨(dang)(dang)(dang)(dang)員去世(shi)后,經(jing)黨(dang)(dang)(dang)(dang)員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具有相關審(shen)批權限的基層黨(dang)(dang)(dang)(dang)委(wei)同意(yi),可以在其遺體(ti)或者(zhe)骨(gu)(gu)灰盒上覆蓋(gai)黨(dang)(dang)(dang)(dang)旗,但黨(dang)(dang)(dang)(dang)旗不得觸及地(di)面(mian),不得隨遺體(ti)火化,不得隨骨(gu)(gu)灰盒掩埋。

  第十六條 在網絡(luo)、出版物等使(shi)用黨(dang)徽黨(dang)旗圖案,應當置于顯著位置。

  網(wang)絡、出版(ban)物等使用的(de)黨(dang)徽(hui)黨(dang)旗圖案標準版(ban)本,在共產黨(dang)員網(wang)和中國共產黨(dang)新聞網(wang)發布。

  第十(shi)七(qi)條 黨(dang)徽黨(dang)旗知(zhi)識應當作為黨(dang)史學習(xi)教育、黨(dang)員(yuan)教育培訓(xun)、入(ru)黨(dang)積(ji)極(ji)分子(zi)培訓(xun)等的重要內容。

  各級黨(dang)(dang)組織應當教育(yu)黨(dang)(dang)員、共(gong)青團員、少先隊員和(he)人民群眾,了解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的歷史和(he)精神內涵,自(zi)覺規范使(shi)用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及(ji)其圖案,尊重和(he)愛護(hu)黨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旗。

  各新聞、出版(ban)單位應當加(jia)強(qiang)對(dui)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知識的宣(xuan)傳,報(bao)道和使用含有規范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圖案的消息和圖片,維護黨(dang)(dang)的形象。

  第十(shi)八條 黨徽黨旗(qi)按照本(ben)條例所(suo)附的中國(guo)共產黨黨徽黨旗(qi)制法說(shuo)明制作(zuo)。制作(zuo)企(qi)業(ye)由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(shi))黨委(wei)組織部在(zai)具有生產資質的企(qi)業(ye)中確定。任何(he)單(dan)位和個(ge)人(ren),未經批(pi)準不(bu)得擅自制作(zuo)黨徽黨旗(qi)。

  第(di)十九(jiu)條 黨(dang)(dang)(dang)徽(hui)黨(dang)(dang)(dang)旗原(yuan)則上應當集(ji)中(zhong)配(pei)備發(fa)放,做到一個(ge)黨(dang)(dang)(dang)委有(you)一枚(mei)黨(dang)(dang)(dang)徽(hui)、一個(ge)支部有(you)一面(mian)黨(dang)(dang)(dang)旗,所(suo)需經費可以從黨(dang)(dang)(dang)費中(zhong)列支。

  第(di)二(er)十條 各級(ji)黨(dang)(dang)組織(zhi)應當把維護(hu)黨(dang)(dang)徽(hui)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的尊(zun)嚴作為一項政治(zhi)任(ren)(ren)(ren)務,切實履(lv)行主體(ti)責任(ren)(ren)(ren)。縣級(ji)以(yi)上黨(dang)(dang)委組織(zhi)部門(men)對本地(di)區本單位(wei)本系統黨(dang)(dang)徽(hui)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各項工(gong)作履(lv)行監(jian)督管(guan)理責任(ren)(ren)(ren),會同市場(chang)監(jian)督管(guan)理部門(men)加強對黨(dang)(dang)徽(hui)(hui)黨(dang)(dang)旗(qi)生產、銷售和商業使用的監(jian)督管(guan)理。

  對(dui)非法(fa)生(sheng)產、銷售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制品的(de)企業和(he)個人,對(dui)違(wei)反本條例(li)使(shi)用(yong)黨(dang)(dang)徽黨(dang)(dang)旗及其圖案(an)的(de)行為,應(ying)當進行批評教育、及時糾正(zheng),情節嚴(yan)重或者(zhe)拒不改正(zheng)的(de),按照有關規定處(chu)置,對(dui)涉(she)嫌(xian)違(wei)法(fa)犯罪的(de)依法(fa)處(chu)理。

  第(di)二十一條 中(zhong)央軍事委(wei)員會可以(yi)根(gen)據本條例,制(zhi)定相(xiang)關規(gui)定。

  第二十二條 黨員徽章(zhang)是(shi)黨員的身份標識(shi),其制作(zuo)、使(shi)用(yong)、管理另(ling)行規定。

  第二十(shi)三條 本條例由中央(yang)組織(zhi)部負責解(jie)釋(shi)。

  第二十(shi)四(si)條(tiao) 本(ben)(ben)條(tiao)例自發(fa)布之(zhi)日起施行(xing)。此前發(fa)布的(de)有關黨(dang)徽黨(dang)旗的(de)規定,凡與本(ben)(ben)條(tiao)例不一(yi)致的(de),按照本(ben)(ben)條(tiao)例執行(xing)。

  附件:1.中(zhong)國共產黨(dang)黨(dang)徽制法說明



  2.中國共產黨(dang)黨(dang)旗(qi)制法(fa)說(shuo)明